释义 |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但是,除土地外,固定资产又都是有使用年限的,企业要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将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期分摊到产成品成本或当期的费用中去,并从产品销售中收回,用以未来更新固定资产,这就是固定资产的折旧。 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四项: (1)计提折旧的基数。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在西方一些国家,也有主张以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成本(或重估价)为依据计提折旧的。 (2)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预计的固定资产报废时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清理费用后的数额。 (3)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各期应提的折旧额。 (4)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比较复杂,在这里我们只对折旧方法作一简单的介绍。 (1)核算中的折旧方法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法;另一类是加速折旧法。直线法是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计算。比如,一台设备价值200万元(假设没有净残值),可以用10年,每年的折旧费是20万元,折旧率就是10%.加速折旧法则不同,在加速折旧法下,前几年多提折旧,后几年少提折旧,与直线法相比,可以起到推迟的作用(注意不是逃税)。 (2)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开始用的是加速折旧法,以后各期都要用加速折旧法。如果企业由于特定原因确实需要更换折旧方法,还应当在当期的会计的附注中加以说明。 (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还有工作量法,它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视使用时间,而忽视了使用强度的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