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劳务派遣办理 |
释义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深圳劳务派遣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好申请办理深圳劳务派遣资质需要的原材料,递交给批准行政机关。 2、批准行政机关在接到所述申报材料后,理应依据状况各自做出解决。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如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3、理应自审理生效日20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不是准许行政许可事项的决策。20个工作日之内不可以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单位责任人准许,能够增加10个工作日内,并理应将增加限期的原因告之申请者。 4、批准行政机关核发证书。 深圳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所需的条件有什么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有狭义劳务和广义劳务之分。狭义劳务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如教师、律师、医生、理发师等人员提供的服务。广义劳务除了包括狭义劳务之外,还包括这样一类劳务,即它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附着于物质产品之中,体现为商品,如厨师、修理师、裁缝等人员提供的服务。 劳务概念和第三产业概念之间存在着相通之处。第三产业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向社会提供劳务。 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以提供劳务为主要特征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其中的第三个层次(即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国家和各地政府的重要课题。我国城镇每年至少有5千万人处于失业状态,农村每年有1.5亿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城镇就业,也就是说,我国每年最少有2亿人需要工作。一方面是巨大的劳动力群体,另一方面则是不少地区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每年几百万的用工缺口,供求矛盾表现尤为畸形,因此造成大范围的跨省劳务输出和输入,形成了巨大的劳务市场。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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