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的基础上,如果允许‘官告民’势必需要修改我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开信息显示,相对于民事案件的增长量,行政案件的增长量一直不算大,在法院受理案件总量中的占比也相对小。如果真的将此类房屋补偿协议纠纷纳入行政诉讼,行政案件将会大量增加,现有的行政庭数量可能都是不够的。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