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产和不动产的概念具体如下: 1、定义不同,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 2、是否能移动,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3、在法律上区分不同,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法律上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意义: 1、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 2、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