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厂房租赁合同要如何明确 厂房 租赁合同 要明确租赁 合同 的内容,具体如下: 1.承租人、出卖人和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租赁期限; 3.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4.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期限有怎样的限制 租赁合同期限的限制是不得超过20年,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种类 租赁合同的种类有: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2.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