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生物质燃料进口禁令的解读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明确进口木及软木废料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公告明确用于燃烧的木屑棒、棕榈壳,其他用于燃烧的木及软木废料等商品,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法律依据: 《质检总局关于明确进口木及软木废料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令第12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以热能回收为目的进口固体废物”。据此规定,上述三类商品或三个编码进口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用于燃烧的木屑棒、棕榈壳,其他用于燃烧的木及软木废料等商品,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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