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护士有国家正式编制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考试获取资格,在编人员是单位的正式员工。但凡是有编制的护士,一定是公立医院的护士,民营医院的护士肯定不存在“编制”一说,因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性质存在本质区别。公立医院,比如社区医院、乡镇医院、县区医院、地市级医院,它们属于事业单位,且多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即部分开支由财政拨款、部分开支由医院通过自己的途径筹集。既然性质是事业单位,那么有一部分医生、护士等员工就属于事业编制。 反观民营医院,自负亏盈,与财政拨款不搭边、与事业单位更不搭边,本质上属于“企业”或“公司”的范畴,无论是医生还是护士、后勤保障人员,都属于“企业员工”,没有事业编制。 目前各地都在倡导同工同酬,避免护士人才流失,如提高合同制护士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对合同制护士的奖金、福利待遇、年终一次性奖金与正式职工同等发放。 此外,还对合同制护士的学历教育、专业培养、职称晋升、奖金、福利等方面与编制内的同等对待。 但还是存在部分的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只是为了弥补人手不足的情况,并没有真正重视合同制护士。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