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了护工还需要家属陪护吗 |
释义 | 需要。首先,这个问题真的不好解释清楚 因为我们国家大,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和风俗习惯差别很大。一些地区的粉丝已经接受并熟悉患者的护理。比如北京上海的各大医院,往往基本都是在照顾病人。家属只探望,很少有家属自己照顾病人。对于这些地区的人来说,他们接受病人的护理。 对于很多二、三、甚至四、线下的人来说,大家可能只是知道有护理人员,但真正遇到家人住院的时候,大部分还是以照顾病人的家人为主 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涉及经济发展的问题,还有很多风土人情。比如你不看自己的老年病人,请护士看病人,你就不孝顺,周围的流言蜚语就能淹没你。 老实说,这也是很多地区的现实 其实张医生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应该说护理人员在照顾病人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比如护理人员相对专业,比家属有更多的护理知识。同时护理人员对医院的情况比较熟悉,所以对带病人做检查等工作也比较熟悉。这个问题关系到每一个社会人 因为即使是医生自己也经常改变自己作为病人家属的身份 那么,照顾病人的工作可以完全由护理人员来代替吗?以后照顾病人的工作会完全交给护士吗? 一、如果医生取消了病人家属陪护或者家属雇护工陪护,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1、随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家人生病住院也成为了一件正常的事情,人们平时忙于工作,没有时间陪护家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每个家庭都有着不同的需求,人们并不能够一刀切的解决这件事情。 2、生病的人往往想要亲属陪伴在自己的身边,这也叫做亲情陪护。大多数病人认为自己的亲人才是最可信的,可以获得独有的安全感,这是专业护工远远比不上的。人们不仅需要考虑到自己的需求,还需要考虑到病人的需求。 二、陪护护工的素质要求: 1、护工基本素质、仪表要符合相关要求; 2、护工陪护患者要主动热情,服务态度好,尽快帮助患者适应环境,减轻痛苦; 3、定期检查护工对患者的服务质量及病人满意度; 4、每周检查一次,患者家属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患者对陪护满意率在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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