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门诊报销比例:1、医疗费不足1000元,报销35%。2、医疗费在1000元及以上但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3、医疗费在5000元及以上但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4、医疗费在10000元及以上的部分,报销65%。二、住院报销比例(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1、医疗费不足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2、医疗费在10000元及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3、医疗费在20000元及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