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捡到了钱包没有上交,直接把钱拿走了,以后再把钱包进行丢弃,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捡到他人财物的,在法律上是有归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捡到财物后不归还,反而自己进行非法占有,构成侵占罪,如果涉及金额较大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捡到钱包,直接进行丢弃,或者视而不见这种情况就不算违法。律师建议捡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最好交于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章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