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作证时,由于人类记忆的局限性,可能会存在一些细节模糊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或反驳证人的作证。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庭质证、辩论期间,对于质证人或者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可以提出质证、辩论意见并提供证据予以反驳。”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在庭审中,当事人有权质证对方的证人,并可以提出反驳证人证言的证据。” 3.法院可以依据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来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结论:如果证人对于某些细节模糊不清,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或反驳证人的作证,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来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