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可先申领失业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2年仍然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获得有关帮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畅通失业登记渠道、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 3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通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提供失业登记申请和办理进度查询服务。 服务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例如,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学生、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民、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等。 办理渠道。 劳动者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下载“掌上12333”客户端,通过全国统一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