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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释义
    南京公积金提取方式具体如下: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
    2、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
    3、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4、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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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