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一、房屋产权已确定 在房屋产权确定的前提下,房屋的归属已经很明确,但是房贷的承担又分为三种情况,不同情况的房贷处理方法是不同: 1、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 该情况下,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两人共同承担。 房屋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情况包括,婚前二人共同买房、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婚后一方出资买房,这三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都归双方共有,房贷也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无论房屋归谁,这个债务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夫妻双方约定房贷由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种约定对银行是无效的。简言之就是,如果每月的月供是3000元,夫妻二人每人还贷1500元,但其中一方因为经济困难没有按时偿还的,银行有权向另一方追债。 因为银行只认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银行只要能够拿到贷款就行,至于其他的事情,夫妻二人自行解决。 2、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 该情况下,房贷是房屋拥有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结婚前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则房屋产权归出资方所有。离婚后,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增加共有人,则房屋和尚未还清的房贷都归产权人一人所有。 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对应的资金,由法院作出公平的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稍微照顾女方的利益一些。 3、房屋产权由一方所有转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该情况下,离婚后,房屋归双方中的一方所有,房贷则根据实际情况由获取房屋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 这种情况常见的是婚前买房,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可以看做是一种自愿的赠与行为,房屋产权也变为夫妻共同所有,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是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和房屋归属,无法解决的,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值来判决。 得到房屋的一方偿还剩余房贷,同时还要补偿另一方的损失,主要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钱损失。 二、离婚时贷款房屋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离婚时贷款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不想要房子,得到房子的人可以赔偿另一方一半,房价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为基础; 2、夫妻双方都要房的,可以通过竞价获得产权,出价高的可以获得房屋; 3、双方都不需要房子,可以拍卖房子,所得价格平均分割。 三、还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还贷款的房子离婚时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 当事人有争议的,协商不成的,法院确定房屋使用人,等取得完整产权后,再起诉解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还贷情况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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