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被拒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认定是整个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单位没有申请,个人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 法律分析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整个问题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单位没有申请,则您个人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一、工伤厂里不赔钱反而罚款怎么办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书得到但单位不去怎么办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如果您遭遇工伤,请及时前往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您所在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您个人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全额垫付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并负责护理费用。如伤情稳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可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如用人单位不履行相应义务,您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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