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 |
释义 |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20条约定处理。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1、工程建设文件; 2、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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