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 1、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 (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借款合同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借款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