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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能退吗
释义
    法律分析:注册资金是在公司全部注册下来才可以拿出来,时间大约是30个工作日左右,但是不可以一次性拿出来,(这个是属于抽逃注册资金是违法的)
    只要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得话,随时可以使用该资金,如没有合适理由得话,大额点转移会被限制,也可能会被工商部门定为抽逃资金,因此尽量不要大额的划转
    1、注册资金是公司股东向公司的投资款。
    2、一定要注意,注册资金可以取出来的前提是用于公司经营,股东不能取出注册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其他和公司经营无关的事项,否则就是抽逃资金的违法事项了。
    3、注册资金取出来,会计在账面里会清晰的反应出来,不可以出现去向不明的取款。当然现实中,小额的注册资金去向不明,在小企业中也非常常见。但大额比如上百万或上千万的资金,去向不明那可就是大麻烦了。
    4、公司注册完毕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后,公司账户里的钱可以由公司取出供公司日常经营使用,但是不能一次性提取,那样会有抽逃注册资金的嫌疑,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都会找的,数量大了,属于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第三十二条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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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0: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