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手段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1、我国行政机关所适用的行政手段共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引导;行政信息;行政咨询等方式。 2、根据《行政处罚法》,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转移定价的手段有哪些 转移定价的手段有: 1、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转移定价; 2、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劳务提供转移定价; 3、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转移定价; 4、通过关联企业设备的提供转移定价。 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几种?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八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再审后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原则上再审判决不能再得到救济,但是有三种情况除外,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侵犯隐私权的形式有哪些? 侵害隐私权的形式: (1)侵入住宅。 (2)监听。 (3)偷窃、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以了解他人的秘密,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4)公开披露或宣扬他人隐私。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 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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