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剥夺政治权利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是什么意思 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时间,一年内不能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政治权利剥夺终身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第一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第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第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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