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药典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 |
释义 | 国家药典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 1、药典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 2、专业委员会; 3、常设工作机构。 国家药典委员会职责如下: 1、编制《中国药典》及其增补本; 2、组织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的药用要求与标准; 3、负责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技术审核工作; 4、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相关内容的培训与技术咨询; 5、负责药品标准信息化建设,参与药品标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中国药品标准》等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及其配套丛书的编纂及发行; 7、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八条 药典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必须严格坚持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超脱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本专业的利益,从国家药品标准发展的全局出发,对候选药典委员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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