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有3天中考体育考试,身份证却丢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身份证丢失了可以凭借军官证、军人保障卡、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等取火车票,或者到火车站售票厅的铁路公安制证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凭临时身份证明取火车票。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旅客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并加强对旅客身份信息的保护。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 我艺考前身份证丢了,咋办? 考试身份证丢失办法如下:1、本地考试身份证丢失,立即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2、异地考试身份证丢失,去考试地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明;3、应届生考试身份证丢失,到学校教务处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在考场填写《身份证复核承诺书》后方可入场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身份证过期怎么补办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申领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需要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4、申领人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需要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我身份证丢了,临时身份证还能坐车吗? 临时身份证是可以坐高铁的。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仅供旅客购票、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请妥善保管。同城车站均实行实名制时,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用。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带的材料如下:1、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证件:户口簿、近期标准免冠彩色身份证照片2张;2、持上述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并交工本费10元,特区20元;3、在办理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2个工作日后,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领取临时身份证;4、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身份证丢了需不需要户口本 遗失身份证应当先挂失,然后,依法补办。且补办身份证的,应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我的身份证丢了,在那里可以补办? 身份证丢失要补办的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丢了异地办理怎么办 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异地办理吗: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进行补办,其流程如下: 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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