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三个月的发票还能作废吗 |
释义 | 超过三个月的发票能作废。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一、当月电子发票开错了可以通过什么方法修正 当月电子发票开错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修正: 1、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二、对方已经认证的发票怎么作废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还可以让销售方次月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 三、没有拿到发票可以抵扣勾选吗 没有拿到发票,可以抵扣勾选。如果勾选认证平台上有,可以勾选认证。因为该发票确实已由你的供应商开具并上传,且不是作废发票。如果想要谨慎一点,可以在发票查验平台上查验该发票的内容,然后决定是否勾选认证。在变更前开出去的发票,对方可以认证。但是对方开给我们的发票,在变更后就不能认证,只能退回去让对方重新开票。认证或取得原有税号的进项发票或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当月,其增值税申报应到办税大厅进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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