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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 二十所高校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
释义
    为深化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同时下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20所高校获准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
    《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的重要内容。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应坚持“服务需求、保证质量、前瞻引领、规范稳妥”的原则,符合国家发展需求,体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既要程序规范、科学严谨,又要稳步有序、避免一哄而上。
    据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分为新增《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内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学科目录》外的交叉学科,以及对现有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学位授权点调整按照动态调整办法的规定进行。
    《意见》明确,自主审核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必须是已列入本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应向社会公开,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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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7: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