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房屋租赁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 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每年——月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 保证金 , 合同终止 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 违约金 ;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 房屋产权证 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 民事责任 。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以上是关于规范化的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的解答。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