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的个人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投保资格和承保,但不能因投保人患有某种疾病而拒绝投保或提高保费,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开展保险业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在承保前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或者承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并询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个人状况和风险情况。 3.《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保险营销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不得歧视保险消费者,不得以保险消费者患有某种疾病或者遭受过某种事故为由,拒绝销售保险产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修改或者补充条款:(一)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因缔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实,使当事人不能依照原定意思履行合同的;(三)因对方采取欺诈、胁迫手段,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保险公司不能因为投保人患有脑中风等疾病而拒绝投保或提高保费。投保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年龄、疾病史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而拒绝投保或提高保费,投保人可以要求修改或补充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