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股银行卡被冻结后,要查明冻结的原因。如果无其他违法情况,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如果违法案件未查明,会继续冻结,每次续冻的期限为半年。 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所有人。 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