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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释义
    四不放过、三不伤害、三违是我国在减少事故发生方面采取的原则和措施,旨在确保事故原因查明、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和人员教育;同时,要遵守不伤害自己、他人和不被别人伤害的原则;还要重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通过完善制度、杜绝违规行为、培养先进安全文化来实现转变。
    法律分析
    四不放过: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不伤害:我国为减少人为事故而采取的在作业中作业人员的一个互相监督原则,具体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违:“三违”是指生产作业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三种现象。反违章首先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理念,以完善“三项制度”为核心,以杜绝“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实现“三个转变”为标准,以形成先进安全文化为目的。
    拓展延伸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措施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首先,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其次,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第三,落实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第四,加强安全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第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以上关键措施的有效实施,企业能够有效保障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语
    四不放过,三不伤害,三违,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原则和关键措施。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设施和装备,加强安全监测和检查,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企业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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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8: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