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怎么鉴定视力残疾 |
释义 |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所导致的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影响正常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视力残疾通常分为四级;一级通常指最佳矫正视力,无光感小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五度。二级最佳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02,小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十度。三级大于0.05,小于0.1。四级大于0.1,小于0.3。鉴定视力残疾时,如果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侧眼睛视力为准,如果视力达到或大于0.3的情况下,多不属于视力残疾的范畴。 法律依据: 《视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一、视力残疾标准.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_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 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一级低视力: 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 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 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 -眼为准。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4. 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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