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推直选的对象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相对于传统的干部选拔制度,融入了更多的民主因素,实现了由选“一个人”到选“一个班子”的转变,是民主执政的一种实践形式。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有利于调动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形成基层党组织对民负责、为民办事、受民监督的良好导向。从各地公推直选的实践来看,决定公推直选质量高低、成效大小的关键在于选举环节方式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