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进行审批、核准、注册,办理备案; (二)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五)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的信息披露; (六)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风险; (八)依法开展投资者教育; (九)依法对证券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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