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秦朝的法律形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秦始皇曾宣布: “ 命为制,令为诏。 ”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 式 ” 作为一种法律形式。 4、法律答问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 法律依据: 《秦律十八种》 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秦始皇曾宣布: “ 命为制,令为诏。 ”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 式 ” 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 “ 治狱” 的要求。 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 “ 廷行事 ” ,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此外还有 “ 程 ” 、 “ 课 ” 等法律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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