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想给女方是怎样的 |
释义 |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还没有断奶,还在哺乳期里面,非常的需要母亲,因为这个时候母乳对孩子的成长、免疫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所以,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 2、两周岁以上,但是未成年的孩子 对这个年龄段孩子抚养权的划分,就不会优先考虑母亲了,而是以双方各自的条件以及家境,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了,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一方,在孩子抚养权的判给上,会优先考虑: ①如果有一方因为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生殖器官受伤而不能够再有孩子的,孩子的抚养权会优先判给他。 ②在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就长期分居两地,而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的,那么在抚养权的判给上,会将孩子判给他长期跟随生活的一方,以免环境大的改变,给孩子带来不太好的影响。 ③离婚的双方,虽然都有生育能力,但是其中一方现在还没有孩子,而另外一方已经有了孩子,或者是因为新婚姻而有了继子女的,那么孩子抚养权一般会优先判给没有子女的一方。 ④离婚的双方,一个很快就重组了家庭,有了新的婚姻,而另外一个却是一直找不到另一半,那以再婚的,那么孩子抚养权会优先考虑判给难再婚的那一方。 ⑤离婚双方家境差不多,但是其中一方其父母身体比较硬朗,还能够帮忙照顾孩子的,那么这一方会优先考虑。 一、有抚养权的孩子和家庭主妇会怎么判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