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套房首付新政策: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各地区存在具体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客观: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第四条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