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政部下发的消息,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那么,民政局不再开具单身证明,又应去哪开单身证明? 据了解,目前,民政部目前还未协调好由哪个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只能等详细政策下发,才能确定单身证明在哪可以开具。 注: 目前还有一些地区是还没有完全落实民政局不能开具单身证明的,市民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计划好何时去办理单身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