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保存通话记录,作为对方免除债务的证据。信用卡催收是指法律上的催告。我国《民法典》规定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若银行在催告时告知只需要返还本金,不需要支付利息,可以认定为对方免除了支付利息的债务。此时应当保存好通话记录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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