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地买的失业险怎么转回本地
释义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属于社保范畴,不同地区的社保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转移社保是需要特殊的程序和手续的。具体而言,如果您在外地参加了失业保险,但现在回到了本地,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转移社保:
    1.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划转;
    3.失业人员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款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款:“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人,在遭到裁员或因雇主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经济困难主动辞职后,可以在失业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开除职工的证明,并通知其个人补缴失业保险费。职工因自己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得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2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