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游者可以单方解除。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导游要小费后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吗? 导游要小费后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二、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的损失的谁担责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则应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应对第三人不能赔偿部分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六十五条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六十七条第一项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