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看守所警察归公安机关管辖。看守所警察管理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看守所警察负责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五条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