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拘留所等级分为标兵级、一级、二级、三级和不达标级。一级以下拘留所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标兵级拘留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公安部评定一级拘留所,并适时从连续被评定为一级的拘留所中择优评选若干个年度标兵拘留所。各省级公安机关评定二级、三级和不达标级拘留所。公安部负责对全国拘留所等级评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法律依据:《拘留所等级评定办法》 第五条 拘留所等级依据必备条件和考核性标准评定。必备条件是拘留所达标晋级必须具备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考核性标准包括九个方面的单项工作,实行计分考核制,总分为100分。 具备三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60分以上的,评定为三级拘留所;具备二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80分以上的,评定为二级拘留所;具备一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一级拘留所。达不到三级拘留所标准,或者不按本办法规定申报的,为不达标拘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