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军人子女类 现在驻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30分录取。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二类、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三类岛屿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 的子女,因公牺牲、病故、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20分录取。正在驻珠海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5分录取。军人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市招生办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二、警察子女类 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2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二、少数民族类 珠海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10分录取,考生需填报珠海市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 四、三侨生及台湾青年考生类 日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地区青年,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2分录取。三侨生需提供市级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薄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考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出生证明、护照;台湾地区青年需提供户口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类 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达到投档分数线的,原则上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最取。 法律依据:《珠海市教育局印发的通知》 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1、军人优抚对象子女,携带证明材料为部队师级(含团级独立单位)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军人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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