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累过度算不算工伤 |
释义 | 加班期间劳累过度生病,肯定是算工伤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任务发生伤害事故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可以按照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来解决。 一.不能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况: 1.不是劳动关系; 2.是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3.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的 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 三、工伤认定后多久才赔偿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 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再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 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兄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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