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乱扔垃圾,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一、诈骗罪中怎么去判断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坚持在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判断,即在查明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经验法则或者逻辑规则。 具体而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1)行为人事前有无归还能力,如行为人的资产负债情况等; (2)行为人事中有无积极归还或者消极不归还行为或者表现,如行为人编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拖延归还被害人的财产等; (3)行为人事后处分财物及对他人财产损失的态度,如行为人是否通过实施诈骗行为排除被害人对其财产的控制并将其财产转归行为人或第三人名下; 是否将被害人的财物用于双方约定的用途,抑或是消费、还债等个人用途,是否具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拒不交代财物的真实去向等欲使被害人财物无法收回的行为等。 二、邻居总往家门口乱扔垃圾如何处理? 邻居总往家门口乱扔垃圾,可以向物业投诉,或找社区出面协调。或者可以和邻居进行协商,要求邻居不要在往自家门口扔垃圾,通过理性方式处理此事。出现这种事情,不管是否是对方做的,都可以理所当然地和对方协商处理,共同维护大家的生活环境。只是在协商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协商语气和方式。 三、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期间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