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三个月交一次的要点怎么写 |
释义 | 房租三个月交一次租房合同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每季度交纳一次的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房屋最长租赁多少年 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么 1、出租人跟承租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解除租房合同。 2、出租人跟承租人可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是关于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在租房纠纷中要结合具体情况适用。 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针对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解除合同,但是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房合同上有水电怎么写 租房合同中关于水电可以写明租赁双方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水电费用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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