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断交多久封存 |
释义 | 公积金断交不会作废,一个月没有缴纳,账户会被封存。 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是职工重要的权益保障,即使停交,也没有“账户清零”、“账户失效”等说法。账户里的钱还是职工本人的,里面的余额不会因为辞职而消失。因换工作导致公积金“断档”的,待找到新工作后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开始缴公积金,先到原单位要求办理账户转移,把原先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全部集中到新缴存账户上。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如果有了新的工作及新的单位,那么可以由新单位启封公积金帐户之后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是提取条件时方可提取。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公积金放款前都会再对申请人的资格、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重审,如发现申请人在放款前停缴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亦会停止放款。如果公司停缴公积金,自己短期内并没有换工作的打算,可以跟公司协商,自垫公积金缴存金额,由公司帮忙继续缴存。可以自己垫付,公司代交。 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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