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
释义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是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法律法规。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的情形有哪些: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人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确保了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提高公司的信誉,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3: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