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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关于股东决策权有什么规定?
释义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东。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有的时候,也可以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这就是说,在我国允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所谓人不能是自然人或一般的法人,而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由这些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叫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为二人以上而言,公司法关于股东决策权似乎存在矛盾之处;但就特殊情况来说,也就不难理解了。要不然在我国《公司法》中也不会单列国有独资公司这个章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社团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单独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故也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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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