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的问题:如果该债务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属于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偿还,有恶意讨债等情形的,可以报警。 一、民法典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应该如何办 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那么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另一方不需要偿还的,债权人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让债权人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由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样的话,即使不知情,也需要偿还,不能证明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应当由个人偿还。 二、夫妻债务男方不承担责任吗 不是,要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 三、有网贷欠款的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有网贷欠款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区别以下情况: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一方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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