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如果两个孩子都愿意跟妈妈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异议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父母关系、经济能力和子女意见等因素。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考虑他们的个人意见。异议方应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抚养权。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意愿和子女抚养等事项。离婚诉讼可在感情破裂后或存在特定情形下提起。 法律分析 离婚时,如果两个孩子都愿意跟随妈妈,但是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时,有异议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决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通常会考虑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父母的个人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子女意见等多种因素。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是会考虑该名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意见的。因此,如果在离婚时,两个孩子都愿意跟随妈妈,同时他们已经年满八周岁,这时候存在异议一方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以及自己更具能力抚养未成年子女。因为法院还是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而不只是看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决子女的归属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当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存在分歧时,异议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抚养权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与父母的亲情关系、父母的情况和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意见等因素。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还会考虑他们的个人意见。因此,存在异议的一方应及时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法院将以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离婚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如调解无效,符合离婚条件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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