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生范围为东方红路以南南外环以北、铁路以西运河以东(东方红路以南南纬一路以北胜利大街以西运河以东、工农大街以西运河以东南纬一路以南光明胡同以北区域以及静海镇三街的户籍人口去瀛海学校)区域内各居委会和静海镇王家楼村、高家楼村、范庄子村、小高庄村的户籍人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